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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3日点击数:

全体教职工: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按照校党委《关于“清明”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体育部党员干部、教师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带头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做到廉洁、文明、节俭、绿色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

体育部直属党支部全体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教师坚决做到文明祭扫、廉洁过节,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见附件),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清廉底线,不越法纪红线。

二、树牢红线意识,严格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

要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绷紧弦、拉满弓、加足劲,坚决做到“十严禁”:

1.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挪用公款或指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组织春游、

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3.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出行所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严禁用公款为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5.严禁以祭扫等名义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6.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7.严禁奢侈浪费,不准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

8.严禁借过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9.严禁“八小时之外”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酒驾醉驾、打牌赌博等违法行为;

10.严禁值班期间饮酒、酒后上岗以及擅自脱岗、顶岗等行为。

三、坚持严字当头,大力涵养廉洁文明新风正气

全体教职工要不断涵养和培育廉洁文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体育部纪检委员要紧盯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等“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做到警钟长鸣、提醒常在,发现苗头及时警醒提示。

附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体育部直属党支部

                           2024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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